索 引 号 | 008462031/2019-0884 | 公文种类 | 其他 | 发布机构 | 朝天区政府 |
发布日期 | 2019-11-14 | 主题词 | 矿山安全监管 |
⑴抓警示教育。利用煤矿安全例会、业务培训、到矿检查等契机,及时向煤矿通报近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。由驻矿安监员每周组织矿山企业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安全知识,每班工人下井前进行安全强调。截至目前,已组织召开集中会议10余次、培训165人次。⑵抓隐患治理。启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治理专项工作,结合双重预防机制建设、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,在矿山企业开展全员找隐患活动,发动企业职工积极发现、上报、整改生产安全隐患。截至目前,全区矿山企业共排查出各类隐患160条,完成整改146条。⑶抓监管执法。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,采取“明查暗访”“双随机”等方式,坚持“以查促改、以罚促管、应罚必罚”的原则,组织区应急管理、环保等部门联合对矿山企业进行执法检查。截至目前,已针对矿山开展执法检查27次,下发执法文书83份,现场纠正违法行为5起。